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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鉴定单位委托书怎么写?
释义
    我们都知道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受的伤,我们都可以视为工伤来处理,当然工伤是必须要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工伤鉴定单位委托书怎么写?当然就要与自己单位的名称还是劳动者的名字,把内容写清楚,再给相关单位审核,那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X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科:  
    兹委托我公司XXX(身份证号:XXXX)到你处来办理我公司XXX(伤者)的工伤认定及相关后续事宜,望接洽委托。  
    此致  
    委托人:XXX公司  
    委托时间:XXX   
    有效期:
    申请工伤认定授权委托书
    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认定授权委托书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职工_______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_________发生事故,现委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送达地地:______________)前往贵局处理有关事宜。
    委托事项:
    申请工伤认定;
    签收工伤认定相关文书;
    其他委托事项:
    委托人签章:_______公司
    受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没有工伤认定程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作为民事纠纷的救济途径,仲裁当然应具有更高的效力,但又不能一概否定工伤认定部门对劳动关系事实的认定。如果工伤认定之前已经劳动仲裁,或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应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但如果在工伤认定作出后,相对人对其中的劳动关系事实认定不服,又不提起行政诉讼,而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恰好又作相反认定的,该裁决是否影响工伤认定决定的效力?
    笔者认为,应当承认劳动仲裁裁决的权威性。但在工伤行政认定行为生效后再申请对劳动关系仲裁的,不利于行政稳定及效率。这涉及行政效率与民事权利保护的权衡,为了更好地平衡,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应注意释明,告知相对人可对劳动关系申请仲裁,征求是否申请,若放弃申请或认定程序结束前仍未申请的,可认为相对人放弃申请仲裁权利,可由工伤认定部门进行事实认定或由工伤认定部门委托劳动仲裁机构出具意见书。对该工伤认定中的事实认定,相对人不得再申请劳动仲裁,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与劳动仲裁的管辖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须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闽劳社文[2005]253号文件规定,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该两者分别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原则。《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五条又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并实行省级调剂金制度。因此,工伤认定一般向生产经营地的市级工伤认定部门申请。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八条,劳动关系争议的仲裁,由职工当事人工资所在地县级仲裁委员会处理。这样,同一工伤认定案件,如果对劳动关系申请仲裁,则工伤认定与劳动仲裁不论在级别还是地域管辖上都可能存在冲突,两者往往由不同的部门作出。为了方便相对人,可以规定由工伤认定部门所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仲裁机构,或所在辖区的县级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在相对人不申请仲裁时,可由工伤认定部门向所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仲裁机构委托出具意见书。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工伤认定部门对劳动关系可进行形式审查,但不能认为申请材料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不予受理。工伤认定部门可以对劳动关系的存否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中予以体现。相对人不服的,可以以事实认定不清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动关系争议已经仲裁裁决的,工伤认定应以裁决为基础;工伤认定中当事人未申请仲裁的,应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仲裁,被受理后工伤认定中止,待裁决作出后恢复认定程序;如果在工伤认定中,当事人经告知后不申请仲裁的,可委托仲裁机构出具意见,之后当事人不得就劳动关系的存否再申请仲裁,也不得对该仲裁机构的意见提起民事诉讼。相对人不申请仲裁的,不影响工伤认定程序的进行,劳动关系仲裁并非工伤认定的前置程序。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的鉴定是一定要单位代开委托书的,这样才会给你办理后面的事情,因此,对于当事人一定要清楚工伤鉴定单位委托书怎么写?才能才能根据法律程序一步一步的走,也才能更好、更快速的办理清楚所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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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2: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