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刑事犯罪之侵犯商业秘密罪 |
释义 | 在商业刑事犯罪当中具体包括了较多的罪名,有侵犯商业秘密罪、生产伪劣商品罪、商业信贷犯罪等等。今天,我们就具体来说一说其中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下面,法律咨询网整理了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方面的内容,供你学习参考。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刑法》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一种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的犯罪,当然在对自然人与单位的处罚方面肯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讲,单位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既要处罚单位又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更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内容,你可以到法律咨询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劳动争议仲裁委可以处理商业秘密侵权案吗 论竞业禁止在保护商业秘密中的作用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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