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人身非财产权”。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权利。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法律赋予并保护的与权利主体的人格不可分离的权利。一般包括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法人的名称、字号权等。身份权是法律赋予并保护的与权利主体一定身份不可分离的权利。如著作权、监护权、继承权、亲属权等。人身权与权利主体的人身紧密相连,不可分离,一般不能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人身权不仅受宪法保护,而且还受民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的保护。人身权是权利主体享有其他权利和自由的基本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