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院听证后怎么办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院听证后怎么办 经人民法院确定参加听证的人员,有义务出庭参加听证。异议人、听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视为自动撤回异议或申请请求。听证相对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不影响法院听证程序的进行。 听证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和质证辩论两个阶段。 准备阶段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书记员查明听证当事人是否到庭(场),并核对到庭当事人的身份; (二)书记员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2.听证当事人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退庭; 3.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录音、录象和摄影;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鼓掌、哄闹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三)书记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准备工作情况及听证当事人到庭情况; (四)听证主持人说明听证会召开的原因、程序等事项,并宣布执行听证开始; (五)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六)听证主持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并征询听证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有申请回避的,应当休庭,并依关于回避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对于你提出的“民事诉讼法院听证后怎么办”问题,法律咨询网小编已经整理出来了,听证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和质证辩论两个阶段,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有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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