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狱考核积分2020年有统一的规定吗 |
释义 | 一、监狱考核积分有统一的规定吗? 监狱考核积分并没有什么统一的规定,有些省份是40分一个表扬,80分一个功,河南是80分六个月,160分九个月,一个月基础分5分,劳动分2-3分,这个没有具体规定,每个省计算的方式也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前面所说“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就是你所说的“按积分”。按照百分考核制度,在押犯人得分高的会有受表扬和立功的奖励,根据这些分数和奖励,可以看出每个在押人犯的具体表现。那么,谁该减刑谁不该减刑,就是一目了然的了。 二、监狱犯人是怎么减刑的? 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6、减刑、假释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 监狱基本上就是凭借罪犯的积分去考察当事人,在狱中是否有认真的接受教育改造。一般大多的罪犯,在狱中实际服刑的时间都不会和刑期是完全一样的。对于表现比较积极的,提前予以假释,既是给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是为了节省必要的司法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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