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
释义 | 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我国根据有关规定,对病重的罪犯实行定期的保外就医制度,即根据罪犯的情况,确定其非保外就医的期限为六个月或者一年。在期限届满前,监狱派警察进行调查或寄信进行调查。基本恢复的,及时送监狱执行;病情没有好转的,应当依法延长继续治疗的期限。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很多地方都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即没有被收治的罪犯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被收治进监狱,很长一段时间停留在社会上。在保释金以外的期间内,将医生列入罪犯的执行刑罚是不适当的。 超过保外就医期限的,不属于保外就医的执行期不计入执行期的。《罪犯医保实施办法》第16条规定,罪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离境的,不计入执行期限。外出就医的罪犯,由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保外就医的期间,在刑期内计算。 如果判决结束,他将按时获释。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期限,应当从刑罚中扣除。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的,减一天刑期;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的,减为两天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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