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晚婚晚育规定有哪些?晚育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热门城市:美溪区律师? 临夏律师? 肇源县律师? 南京律师? 晋中律师? 友好区律师? 三沙市律师? 朔州律师? 翠峦区律师 晚婚晚育作为过去数十年我国一直秉承坚持的政策,的确为我国今年经济发展与国民素质的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虽然随着老龄化来临,这项政策不再坚持,但了解晚婚晚育规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了解我国国情,所以下面就跟法律咨询网小编一起学习下吧。 晚婚晚育规定 (一)晚婚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了晚婚晚育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生育假,延长的奖励婚假和奖励生育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奖励婚假和奖励生育假,指公民因晚婚晚育而享受的特别奖励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奖金一般照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条例和办法中都有对晚婚晚育者进行奖励优待的具体规定。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一般为3天,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在此之外都又规定了晚婚奖励假,时间有长有短。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8天的法定产假。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基础上又对晚育的妇女规定了晚育假,即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延长产假的奖励,各省奖励的时间差距较大。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从2016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二)晚育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岁,男性年满二十二岁,方可结婚。 晚婚是指初婚男女双方都按照《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 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略有不同)。晚育有利于青年妇女在德、智、体多方面得到发展,有利于控制出生人数和人口增长速度。晚育会使生育年龄推迟,拉长两代人的间隔,使人口增长速度减慢。 所以,我国晚婚晚育规定都是基于我国具体的国情做出具体规定内容的。晚婚晚育可以极大改变我国过去人口基数大,增长过快,严重拉低国民经济水平的现状,还可以提高优生儿数量,提高国民身体素质等,可以说,我国目前能有如此发展,晚婚晚育的确功不可没。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自贡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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