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深圳抢夺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热门城市: 杭州律师????济南律师????兰州律师????重庆律师????乐平市律师????北京律师????成都律师????南昌律师????南京律师
    大家知道深圳抢夺罪数额标准是多少吗?由于深圳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因此就不能将其关于抢夺罪的犯罪数额与其他地区规定的一致,这样只会造成不公平。接下来,法律咨询网小编通过广东省关于抢夺罪数额的规定,来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一、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即: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但是从该司法解释的第二条规定中可以知道,如果抢夺具有下列情形的话,那此时,“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上文中详细介绍了深圳抢夺罪数额标准的内容,其中数额较大为3000元以上,巨大为80000元以上,而要是数额特别巨大的话则为400000元以上。这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1: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