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取证责任有什么特点? |
释义 |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取证责任有什么特点? 1,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但并不是所有证据都是被告举证,如是否存在与其收入严重不符的巨额财产就需要检方举证。 3,被告要举证的主要是财产的来源合法。如果不能举证就可以认定被告财产来源不明而适用本罪名。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刑法》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14条修正)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 刑法第39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综合上面所说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般是属于国家的工作人员的收入与支出不符合,而且这个金额也特别的巨大,只要一旦被抓到有此行为,那么必定就会接受处罚,想要证明自己无罪,那么在举证的时候就要有合适的理由,这样才能减轻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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