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是什么 |
释义 | 所谓的“技巧”主要有两个:一是充足有力的证据,二是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 一【有力的证据是认定事实的依据】 【1】以证据认定事实: 原告提出离婚,首先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和事实依据,让法院有理由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存续关系到达终点,无法挽回,应该判决离婚。只有这样,法院才会酌情做出离婚判决。而原告提出事实的真实存在性,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实。这个证据就是事实依据。证据必须与原告提出的事实相关联,真实可靠,经得住检验。 【2】《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证据的“三性”要求: 所谓证据的“三性”指的是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以及证据的合法性。必须同时具备“三性”,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最高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证据的认定有如下具体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具有说服力】 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在诉讼答辩中具有重要作用。只有对事物客观、理智的思维,才能表达出更为准确的意思;只有逻辑合理、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事物形态能够显示出其真实性的本来面目,才能更加说明问题。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对他人更具有说服力。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候有法律咨询网律师帮助,可以让协议更规范避免发生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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