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分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热门推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限?? 解除劳动合同?? 临时工劳动合同 对于施工企业以及相关人员,经常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者协议,而在签订的时候有4个注意事项是非常重要的,有的施工单位就是因为在签订劳务分包协议的时候忽略了这4点而在之后产生种种纠纷,这里法律咨询网来给大家说说劳务分包合同注意事项其中最重要的四大要点。 一、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劳务作业划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等13种类别,从事上述劳务作业均需取得相应资质。未取得资质、借用资质、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 二、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等证件 由于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基本上都使用招投标制,且招投标完成后不退还投标文件,从而导致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皆留存在众多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中,从而造成该证件复印件(包括盖章后的)的管理混乱,导致该部分证件资料存在混乱、重复使用的可能性。故要求承包单位仔细审查上述证件的年检时间是否与投标、签订分包合同时间一致,上述证件资料是否存在在原复印件上再次复印的情形。 三、严格审查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情况 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分包人的授权委托书,详细审查其授权范围是否明确具体,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代表分包人履行合同的相应资格。 四、联系分包人单位,到分包人单位办公地点进行现场考察确认 在诉讼实践中,我们曾遇到“包工头”用个人伪造的分包人公章在其提供的证件复印件上盖章、签订合同、领取劳务分包款项的情形。为防止出现该情形,建议承包单位要求分包人提供其委托代理人的投保关系证明(社保局出具),并到分包人办公地点进行明确确认。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对于承包建筑工程项目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往往在关键的时刻就会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签订的过程中不重视劳务分包合同注意事项的话就会让这协议难以发挥它应用的作用从而变成一纸空文了,这需要我们注意了,对于这一方面大家需要其他的帮助的话请直接联系365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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