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赔偿金算是遗产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不是属于遗产呢?继承人应该为被继承人还债呢?关于这些你已经了解了吗?请阅读以下小编为您整理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2年9月19日,老黄夫妇的独生子黄某因经商需周转资金向信用社借款3万元。2012年10月31日,黄某因车祸死亡,肇事方赔偿老黄夫妇18万元。因黄某死亡时没有任何遗产,信用社告上法庭以黄某死亡后有死亡赔偿金为由,主张老黄夫妇用这笔赔偿金清偿借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被侵权人死亡的,赔偿权利人是死者的近亲属,赔偿金的所有权应是近亲属,而并非死者。死亡赔偿金是被侵权人死亡后才取得,并不是死亡时的财产。因此, 无论是从死亡赔偿金的请求主体来分析,还是从取得时间来分析,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后一方对死者近亲属所作出的赔偿,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遗产继承范围。既然不是遗产,就不能适用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在遗产实际价值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的规定来主张死者近亲属清偿债务。 据此,法院一审驳回信用社主张用死亡赔偿金清偿黄某债务的诉讼请求。信用社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因第三人的侵权导致受害者死亡,其家属依法取得死亡赔偿金。过去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扶养丧失说”的立场,“法释【2003】20号实际上采取的继承丧失说。”按照这一新的解释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受害者家属收入损失一种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 死亡赔偿金有以下特点:1、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原因是被害者的死亡,形成于被害人死亡之后,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2、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故无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 适 用 法 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最新交通肇事死亡赔偿金标准及计算公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