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有多份遗嘱时哪一份有效 |
释义 |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地增强,越来越多的老人通过订立遗嘱来处分自己的财产。老人们各有各的想法,订立遗嘱的方式也不同。那么,遗嘱有哪几种?有的老人先订立了一份遗嘱,过一段时间又有了新的想法,又立一份。那么,立有多份遗嘱哪份有效?下面我们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遗嘱有哪几种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二、立有多份遗嘱哪份有效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是,如果之前有公证遗嘱,之后再立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的,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仍以公证遗嘱有效。 此外,在几种遗嘱中,口头遗嘱的有效性仅限于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即失去效力。 继承法这一规定,确定了公证遗嘱在几种遗嘱中的最高效力,但同时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形:被继承人立了公证遗嘱之后,处分财产的意愿发生了变化,但又没有或情况不允许再次办理公证遗嘱,改变之前的公证遗嘱内容,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最后遗嘱。 希望对大家处理遗嘱问题有所帮助。和其他形式的遗嘱相比,因为有公证员的流程把关,对内容的合法审查,遗嘱内容更规范、遗嘱形式合法无暇疵。立公证遗嘱的当事人需要更加慎重,因为它不被其他方式的遗嘱所修改,效力最高。因此,建议大家在立公证遗嘱时最好请专业律师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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