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的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遗产继承在生活中属于比较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遗产继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实我国对于遗产继承的许多方面都有规定,包括继承的时间、继承的财产范围、继承遗产的分割方式,以及发生纠纷之后该如何处理等内容。其中,关于遗产继承的时效的规定是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 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了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所有的合法的财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遗产继承的时间问题。继承人应该对遗产的继承作出明确的表示,即愿意继承或者是放弃继承,这个期限为两个月,一般是在知道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两个月内就需要对此作出明确的表示。 如果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的话,则此时往往会按照其接受继承来处理。但如果是按照遗赠方式来继承遗产的话,则此时需要受遗赠人明确表示自己接受遗赠,这样才能实际继承遗产。 相关继承人如果对于继承的遗产有纠纷,可以对此提出诉讼。我国《继承法》第八条和《民法总则》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发生继承权纠纷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的期限为三年,也就是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为3年,而这个时间是从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的,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继承人也不得再提起诉讼。因此,超过了二十年,继承人就会丧失其胜诉权,这对继承人来说是十分不利的。 其实在实务中,遗产继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这就需要继承人依法依规对遗产进行继承,了解遗产继承的相关时效问题是十分必要的,也是继承开始时必须了解的第一步,这样才能维护自己正当的继承权,不要因为不清楚时效问题而丧失了自己的合法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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