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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何办
释义
    一、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何办
    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进行协商的,可以申请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若无法调解或仲裁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买卖合同存续的事实,并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成立的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买卖合同成立的条款包括如下内容:
    1.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及包装方式;
    2.标的物的价格、金额、货币及价格术语;
    3.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4.标的物的保险和运输方式;
    5.标的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和检验时间;
    6.价款支付的时间、地点,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
    
    三、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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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3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