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看它是否是几个罪行的结合 |
释义 |
如何判断这是否是一种多重处罚?多罪有罚吗?主要是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是否违反两项罪名,以及在犯罪判决书中是否提及法院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数罪并罚】判决宣告前一人数罪并罚的,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除外,执行的刑期应当少于总刑期,超过数罪并罚的最长刑期,但管制的最长刑期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最长刑期一年后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总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有期徒刑总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处有期徒刑。部分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管制的,在执行有期徒刑、拘役后仍应当实施管制。 如果对多个罪行实施附加处罚,仍然需要执行。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应当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应当分别执行。以上知识是对小编“如何看待数罪并罚”问题的回答。对犯罪有共同处罚的总数吗?主要看犯罪嫌疑人所犯的刑事罪是否与这两项罪名相违背,法院的判决是否涉及数罪并罚。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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