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前立遗嘱可以分配丧葬费吗 |
释义 | 一、生前立遗嘱可以分配丧葬费吗? 不可以,丧葬费不属于个人财产,死者生前无权留遗嘱分配丧葬费,分配丧葬费的遗嘱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生效要满足哪些条件? 并非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2、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3、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遗嘱当中不仅不能分配所谓的丧葬费,如果遗嘱中所涉及到的财产还包括和他人的共有物,或者说其他的非法收入,这样的话都有可能会导致这份遗嘱是部分无效甚至全部都是无效的。立遗嘱的时候也该考虑一下,自己有权分配的财产是有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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