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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时间怎么算的
释义
    劳动仲裁时间怎么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仲裁从爱理到终结最长时间为65天。如果仲裁庭没有遵守该时间程序,则申请仲裁人可以不必再等待仲裁决定的作出,直接去法院诉讼。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这个劳动仲裁的时间的话,那么在劳动争议调解法里面,其实是有相应的规定的,一般都是在收到了仲裁申请书中的五天之内,就会受理自己的案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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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