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建委涉拆迁裁定违法被判撤销
释义
    拆迁人绩溪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拆迁过程中,因与被拆迁人张某不能达成拆迁协议,在委托评估公司对张某的房产进行评估后,即向该县建委申请裁决,该县建委根据评估报告的内容作出了补偿安置的裁决,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宣城市中院指定管辖,由旌德县人民法院审理。
    旌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规程》第十条规定,拆迁裁决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审核补偿安置内容,对评估报告,当事人有异议但未申请鉴定的,拆迁裁决主管部门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对拆迁人委托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只能视为拆迁人向被拆迁人发出的要约收购价格,被拆迁人不作任何表示,表明其拒绝接受该价格。因此,本案中,建委视张某认可该评估报告,不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并直接根据评估报告作出裁决不当,应予撤销。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1: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