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刑法中公共财产包括公共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一、公共财产: 1.国有财产;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3.用于扶贫/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专项基金的财产。 二、以公共财产论: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人民团体管理/使用/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法条链接】 《刑法》 第九十一条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摘自宁德金圣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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