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复审鉴定是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鉴定结论作出一段时间后,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单位或机构认为残疾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进行的复审和鉴定 2.劳动能力复审和鉴定为什么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进行 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劳动能力的评估是根据受伤员工当时的伤残状况进行的,受伤员工的伤残程度可以通过医疗康复降低或进一步恶化。提供一年的观察期可以防止当事人过于频繁地提出复查和鉴定,干扰正常的鉴定工作 3.谁有权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劳动能力复查和鉴定 单位工伤职工的 处理机构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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