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过两年还能讨要吗 |
释义 | 一、欠款过两年还可以讨要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向法院请求权利的时效是三年,所以欠条还款日期过了,债权人还可以向债务人追讨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1、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 《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1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 2、双方重新达成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规定:“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债务人在催收通知上签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指出:“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4、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书、承诺书或询证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确认债务的询证函的行为是否构成新的债务的请示的答复》,债务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动向债权人发出询证函核对债务的行为,视为重新确认债务,债权受法律保护。 三、追讨欠债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应如何处理呢?对于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通过下列方式处理。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法院: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搜集:就你手上目前的证据来看证明力还不够。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短信中也没具体讲明数额。因此证据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搜集。 4、如果原告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他与父母之间存在继承关系,你与他之间存在借款之债是两种法律关系你不用管他父母的情况。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欠款过两年还可以讨要吗”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向法院请求权利的时效是三年,所以欠条还款日期过了两年,债权人还可以向债务人追讨欠款。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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