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诉中止后审理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民诉中止后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是没有具体时间规定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看完本文之后,我们就要从本文的内容介绍中进行了解,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具体规定。当在民事诉讼中出现了中止审理之后就要知道审理期限的法律规定,这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很重要的法律常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