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险报销时间限制 |
释义 | 生育险报销时间 一、问:生育保险的报销时间是多久呢? 答:生育保险需要连续购买12个月,12个月后在宝宝出生的18个月以内进行报销。当然因为地方差异,也有可能不同,要以当地的社保中心为准。 二、问:在职人员在单位报销生育保险有时间限制吗?时间限制是多久? 答:用人单位要在职工生育或者在男职工的配偶生育后的20天以内,携带职工的相关证书和定点医院的婴儿出生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的申领需要手续。社保机构受理后在20天以内将所需支付的津贴支付给职工的单位。 三、大连市生育保险报销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答:在生育之前女职工需要在其所在的单位每月并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时间达到一年及其以上。然后在怀孕的3~8个月期间要进行对生育的医院做出选择,作为定点医院,然后由自己单位的专职人员带准生证到生育部门办理生育登记。如果不进行这道程序将不会被报销生育医疗费。 办理报销的时效是在女方分娩的6个月以内。办理需要由单位的专职人员进行办理。办理的时候需要准备好材料(材料包括: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住院收据、难产或剖腹产的要提供住院医疗检查的费用明细账单……)。一般的产假国家规定是90天,如果属于晚育且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可以申请150天(其他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假期)。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是由社保部门来进行承担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