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摄影的肖像权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其实关于侵犯肖像权的这件事情上,人们一般对于别人转载自己的头像等这些事情肯定是不会有排斥心理的,关键是自己的肖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非法利用,比如说是摄影机构,这个地方肯定是存有大量的当事人的照片的。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内容就是摄影的肖像权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摄影的肖像权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 侵犯肖像权得同时具备几个要素: 是否涉及到本人的隐私,是否给当事人造成了负面的影响,是否是以盈利为目的。 此外,肖像权还规定,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肖像的行为,如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而使用犯罪嫌疑人的肖像、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拍照;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而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的拍照。 值得一提的是,除涉及个人隐私外,为社会新闻报道而使用肖像的行为,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亦不得反对媒体记者的善意拍照,如为弘扬社会正气或揭露社会丑恶现象而使用公民肖像,还有特别幸运者或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善意使用政治家及社会明星肖 二、当影楼侵犯肖像权怎么赔偿当事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当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被影楼侵犯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因此,如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无营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既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进行经济损害赔偿。 三、什么是肖像权? 肖像,是指以一定的物质形式再现出来的自然人的形象,肖像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以其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的内容包括:肖像拥有权、制作权以及肖像的使用权等。 (1)肖像是自然人包括面部在内的外部形象的再现,但如果表现为侧面或其他部位,只要社会一般人能拒以判断其身份的也构成肖像 (2)是通过造型手段再现的视觉形象,用语言、文字、描绘的形象不属肖像 (3)必须固定在物质载体上,为人所社会一般人能拒以判断其身份的也构成肖像 (4)是通过造型手段再现的视觉形象,用语言、文字、描绘的形象不属肖像 (5)必须固定在物质载体上,为人所支配,如照片、录象等 在我国规定的肖像权当中是包括有摄影作品组成的版权的,摄影机构的肖像权其实涉及到肖像权和版权这两个内容,当摄影机构随意的将拍摄的这些照片作为广告宣传的情况下,侵犯到了照片当中当事人的肖像权,而其他摄影机构同时也不能够侵犯摄影的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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