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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人再婚财产公证的效力
释义   一、老人再婚财产公证的效力
    《婚姻法》规定,结婚前的财产属个人所有。男女双方也可以依法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的直接认可。办理夫妻财产公证,夫妻或未婚夫妻双方要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夫妻财产协议书、财产的产权证明(如包括房产产权证、存单等),以及其他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此,婚前财产公证才在法律中被确立。当然,法律中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必须”,所以,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夫妻或未婚夫妻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
    
       二、对夫妻婚前财产公证的认识
    夫妻财产公证分为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公证两种形式,是指夫妻或者是未婚夫妻对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既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三、保障老年人婚姻自由的关键所在
    《婚姻法》第30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由此看来,婚姻自由既包含了年轻人的结婚自由,也包括老年人的再婚自由。然而现实生活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是,丧偶或者离异的老人不在少数,而老年人再婚则障碍多、阻力大。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财产的归属问题造成了老年人的再婚障碍,解决好老年人的财产归属问题,是解决老年人再婚自由的关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老人再婚财产公证的效力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老人再婚财产公证的效力、对夫妻婚前财产公证的认识和保障老年人婚姻自由的关键所在等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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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