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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
释义
    一、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
    (一)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
    (二)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也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四)如果宅基地长时间空闲不用,会被收回。
    (五)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会被收回。
    (六)房屋拆迁两年以上,不建新房的,会被收回。
    
    二、农村宅基地收回的规定
    如下三点:
    (一)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如果你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建房,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想建房子的时候,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
    (二)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比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移居境外后,就没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但是原来在农村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依然受法律保护。所以你可以一直使用房屋,直到房子自然损坏,但没有重建的权利。
    (三)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三、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的相关知识,总的来说,政府可以收回宅基地的情况有六种,上文也都有做详细介绍,小编在这就 不一一概括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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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