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达三级伤残如何赔? |
释义 | 法律网网友咨询:我于2013年3月7日工伤,今年4月经鉴定为:三级伤残,不需护理。2013年3月我的工资总额5500元,其中基本工资1100元,工伤前平均工资 4893。78元。2013年12月回厂上班,2014年4月调整工资为6500元,加年资100元,共6600元。请问: 1、社保赔偿基数(个人工资)是多少?能赔偿多少? 2、公司应赔偿多少? 广东东莞李正红律师回复: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及专业,现就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3级工伤可获得以下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受伤前23个本人工资(社保支付,差额由用人单位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3个月本人工资(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由社保支付,差额由用人单位支付);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支付10年); (4)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发放); (5)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东莞市标准支付); (6)护理费(按东莞市标准支付); (7)精神抚慰金10000元。 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可电话联系律师或当面咨询,以便帮您分析案情、收集有利证据,尽早的由专业律师介入帮助,以及时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及帮您争取最大范围的赔偿。 广东东莞曾永前律师回复:社保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单位参保的工资计算,社保支付总共36个月工资,社保赔偿基数与实际工资的差额部分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单位每月支付百分之八十的伤残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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