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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和债务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一、债权和债务是什么意思
    债权和债务是民法上的两个重要概念。
    1.债权,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2.债务,则是相对债权而言的,是指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简言之,债权是权利,债务是义务。债权和债务是相对的,不能单独存在,必须依赖于对方。
    二、形成债权的原因
    债的发生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具体而言,债的产生可能基于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这就形成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此外,货款、加工款、租金等也属于债权的表现形式。
    
    三、债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债务人是在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债务人的权利与义务主要包括:
    1.义务: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包括支付金钱、交付物品、提供劳务等。
    2.权利:债务人也有一系列合法权利。
    (1)《民法典》等法律赋予了债务人诸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权利,这些权利允许债务人在一定条件下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如果债权无效,债务人还有权提出债权无效抗辩权。
    综上所述,债权和债务是民法上的基本概念,债的发生原因多种多样,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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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4: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