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召回 |
释义 | recall派遣国对其外交代表的召回。外交代表经其本国召回,他的使命即告终止。在召回的情形下,外交代表的本国元首发给辞任国书,交给驻在国元首,而驻在国政府则递交辞任国书答复书。外交代表辞职或调职可以成为召回的原因。如果接受国和派遣国之间断绝外交关系,也可以成为召回外交代表的原因,而在这种情形下,外交代表可以要求发给护照,而不递交辞任国书。另外,驻在国可以以外交代表的行为不当为理由,请求派遣国召回外交代表。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9条第1款规定:“接受国得随时不具解释通知派遣国宣告使馆馆长或使馆任何外交职员为不受欢迎人员或使馆任何其他职员为不能接受。遇此情形,派遣国应斟酌情况召回该员或终止其在使馆中的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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