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叩阍 |
释义 | 古代官吏、百姓越级向皇帝告御状。叩,敲。阍,宫门。《正字通》:“凡吏民冤抑诣阙自愬诉者,曰叩阍。”周代设有“路鼓”、“肺石”之制,俾使吏民百姓有冤曲案情有直诉于朝廷。唐代发展得更为完备,迎候天子车驾直诉于天子者称为“邀车驾”,设于两京的称为“登闻鼓”,并规定于唐律。《唐律疏议·斗讼》:“诸邀车驾及挝登闻鼓,若上表,以身事自理诉,而不实者,杖八十。”明代亦有“登闻鼓”之设,然对直诉与越诉有严格限制:直诉而实者免罪,不实者受罚,而越诉者皆罚。清代限制更严,如擅入午门、长安门直诉,虽实者亦受罚,不实者,则杖一百并发配边疆充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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