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
释义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
    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当事人或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需要确保申请的理由合理、鉴定项目有助于查清事实真相且切实可行。
    2.公安机关会根据事故调查或调解的需要,决定是否接受鉴定申请,并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鉴定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通常是勘查现场后的5日内开始,并在20日内完成。若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
    4.若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5.若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需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
    二、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
    在选择鉴定机构时,应根据被鉴定问题的性质和难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鉴定机构。
    1.对于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若公安机关无法完成,也可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
    2.对于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等,应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
    这些机构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的鉴定机构,但都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资质。
    
    三、伤残鉴定及时限要求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划定:
    1.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
    2.鉴定机构应在20日内完成鉴定工作,若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
    3.若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4.对于重新鉴定的申请,应在接到原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并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进行。
    5.重新鉴定的鉴定机构可以是原鉴定机构,但需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5条的规定,若重新鉴定的结论有改变,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若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这些时限要求确保了伤残鉴定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你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还有什么疑问吗?欢迎在法律网上提出,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你提供更详细的解答。
    
    引用法条: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