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规定是:《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什么要求 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要求如下: 1.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相关医疗确定的损害程度; 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有过失; 3.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等;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三、医疗损害赔偿数额怎么算 医疗损害赔偿费用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交通费等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实际的票据、缴费记录等确认; 2.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以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为赔偿标准,有特殊情情况的除外;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其他计算方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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