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人有风险吗 |
释义 | 房屋买卖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有些房屋买卖合同中需要担保人提供担保,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人有风险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人有风险吗 有风险:一般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二、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有几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债务到期后,债务人(借款人)不归还借款时,债权人(出借人)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的时间有差异。 (一)一般保证,债权人只有先向债务人提起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偿还债务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二)而连带保证是,债务到期后,债务人(借款人)不归还借款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由此可见,对于债权人即出借人而言,让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对自己更为有利,但是,很多民间借贷中对于保证人承担保证的方式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此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公民若是在提出借款请求的时候,能够提供担保人,那借款请求被受理的概率是相对会高一些的。对于债务关系之中与担保人的情形,担保人除了需要在借条或者是借款合同上签字之外,还有可能会需要单独签署一份担保合同。 三、担保人是担保什么吗 办廉租房一人能做一次担保,担保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一)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二)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三)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申请廉租房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 (一)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三)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人有风险吗的法律知识,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可以知道,房屋买卖合同中担保人是会面临一定的担保风险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感谢阅读。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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