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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
释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0]3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鄂政发[2001]20号)精神,加快我市绿色通道建设步伐,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绿色通道建设是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土绿化进程的重大举措,是从整体上构建我市以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骨架,以城镇村庄绿化为依托,以公路、铁路、河渠、堤坝等沿线绿化为网络的国土绿化战略的需要。我市是鄂西北重要的交通枢纽,二O七国道、三一六国道,汉十、襄新等19条省道横贯我市,焦柳、汉丹、襄渝三条铁路在我市交汇,全市有大小河流683条。目前,全市铁路、公路和江河渠堤的绿化率还不高,与国家、省绿色通道建设标准相比有较大差距,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山川秀美的新襄樊,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绿色通道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牢固树立建设绿色通道就是建设生态环境、树立襄樊形象的观念,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建设绿色通道、改善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入到绿色通道建设中去,努力将我市绿色通道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明确任务目标,制定科学规划
    全市绿色通道建设的目标是:到2004年,完成我市境内焦柳、汉丹、襄渝铁路宜林路段的绿化达标;完成通过我市境内的316国道、207国道宜林路段的绿化达标;完成19条省道所有宜林路段的绿化达标;完成县、乡道70%绿化达标;完成境内的江、河、渠、堤坝和水库的绿化达标,建设全市绿色通道主体工程;完成绿色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农田林网、荒山荒地绿化和坡度在25度以上耕地的退耕还林工作。到2008年,全市所有可绿化的铁路、公路、江河渠堤、库区周围,以及其可视范围内的所有城镇、村庄、农田林网、山地、坡耕地全部达到绿化标准,构筑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长廊,使绿色通道与城乡绿化美化融为一体,形成具有襄樊特色的绿色屏障。
    各级政府要根据全市建设任务和目标,尽快制定完善本地区绿色通道建设规划,将绿色通道建设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纳入生态环境建设规划、造林绿化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规划。公路、铁路、水利、城建、园林、林业等部门要认真编制本部门绿色通道建设规划,并认真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单位,分解到路段,安排到年度,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
    三、坚持建设标准,确保建设质量
    根据国家、省对绿色通道建设提出的要求,铁路、国道、省道、县乡道的绿化,要以护路、防风固土、美化环境为主要功能,江河渠堤和水库周围绿化要以保持水土、护坡护岸、涵养水源为主要功能。建设标准是:新建、改建、扩建的高速铁路、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绿化带宽度,每侧严格按5-10米进行规划设计,有条件的可加宽到10米以上;县乡公路绿化每侧严格按3-5米进行规划设计,有条件的可加宽到5米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铁路、公路、堤渠两侧的防护林带,特别是环城道路的绿化,每侧要按30-50米进行规划设计,有条件的可加宽到50米以上。现有已绿化,但标准未达到要求的,要补植补造,实现达标;尚未绿化的,要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尽快绿化,有条件的地区要提高绿化标准。绿色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农田林网、荒山荒坡、城镇和乡村要全部绿化,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要逐步退耕还林。
    绿色通道建设要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合理配置树种,优化林带结构。在树种上,要选择生态、经济和观赏价值较高的树种,并选择根系发达、适应性强、无病虫害、主干通直、抗病性强的良种壮苗。在林带结构上,要合理配置主副林带,平原、岗地主林带树种以杨树、水杉、樟树、广玉兰等高大乔木为主,副林带树种选择乔木、亚乔木或灌木,林带要实行针阔混交、常绿与落叶混交,形成立体复层的绿化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栽植一定比例的花草和经济林木。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成果,加大绿色通道建设的科技含量,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广筹资金,充分调动全社会建设绿色通道的积极性
    绿色通道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及社会的支持、参与。要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方针,实行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筹集工程建设资金。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坚持"谁投资、谁开发、谁收益"的原则,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参与工程建设。要深化林业改革,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的原则,积极探索所有制结构、利益分配关系、公有制实现形式、生产组织形式等,采取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招商引资等形式进行治理与开发。要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把铁路、公路、堤坝等沿线的绿化带作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市境内的铁路绿化由襄樊铁路分局负责;国道、省道留地范围内宜林路段的绿化,由市交通局负责,留地范围以外的绿化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市交通局适当给予种苗补助;襄樊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公路、铁路、堤渠、环城道路绿化由市园林部门负责,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公路、铁路、堤渠、环城道路绿化由城建和园林部门负责;河渠、堤坝和水库按隶属关系,属于市管理的工程绿化及境内汉江防浪林和堤防林建设由市水利局负责,属于县(市)管理的工程绿化及河流护岸林、堤防林建设由县(市)政府负责;县乡道的绿化以及绿色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坡耕地退耕还林、乡镇村绿化、农田林网建设由所在地县级政府负责。
    各级政府要把绿色通道建设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增加资金投入。新建、改建、扩建的铁路、公路、堤坝等,要把绿化纳入工程规划,列入工程概算,并与新建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对国道、省道、铁路等绿化达标的地方,市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绿色通道建设要实行管护与利益挂钩,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责任制,使管护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坚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毁坏林木和乱砍滥伐等破坏绿色通道建设的违法活动,依法保护绿化成果。
    要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好绿色通道建设的用地问题。新建、改建、扩建的铁路、公路、河渠、堤坝、水库沿线的绿化用地和工程用地要统一规划。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做好农民的补偿工作,涉及到占用基本农田的,要依法报批。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采取拍卖、承包和合理补偿等方式,安排好绿色通道建设用地。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如期完成绿色通道建设任务
    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群众性和社会性强,各级政府要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予以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实行工程建设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严格的检查奖惩制度,严格检查验收,严格兑现奖惩。领导干部带头办好示范样板,以点带面,促进全局。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搞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建立检查通报制度;铁路、公路、水利、城建、园林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绿化责任,制定绿色通道建设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认真抓好绿化任务的落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搞好技术指导,抓好种苗供应和技术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好试点示范工作,以点带面,通过典型示范,全面推进全市绿色通道建设,确保全市绿色通道建设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OO一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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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