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单位不上社保辞职可获补偿吗
释义
     李女士于2008年1月到某保洁公司工作,月1000元,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某保洁公司没有为李女士缴纳,后李女士多次要求某保洁公司为其缴纳,某保洁公司没有应允,李女士于2008年4月以某保洁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向某保洁公司递交了辞职信,自2008年5月20日以后不到某保洁公司工作。
     2008年6月,李女士到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某保洁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00元。保洁公司辩称,其未提出与李女士解除劳动合同,是李女士主动辞职的,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没有依据。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案中,某保洁公司没有为李女士缴纳社会保险,李女士于2008年4月提出辞职,自2008年5月20日以后不到某保洁公司工作,在某保洁公司的不满6个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仲裁委对李女士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00元的请求予以支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0: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