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需要交多少 |
释义 |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具有法律效力,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当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也就是所谓定金罚则制度。 二、定金需要交多少 原则上定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但定金交纳的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若交易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对于超过的部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例如,一辆车的成交价格是100万元,那么其定金最多应该为20万,若买家交了50万的定金,即使签了定金合同,超出的30万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制度。简而言之,如果卖家违约,那么卖家给买家双倍返还的定金是40万,而不是100万。因此定金并不是越多越好。 ![]() 三、定金与违约金条款的适用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又约定了定金条款,当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因此二者不能同时适用。从法理上讲,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额的百分之二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定金是一种法定的合同担保形式,定金等担保方式的出现,保证了合同的积极履行,保护当事人的交易安全,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让社会经济得以在更加安全的环境下平稳运行,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定金需要交多少的有关资料,希望对读者能有一定的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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