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约定不给职工购买社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合同约定不给职工购买社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中约定不给职工购社保不行。法律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约定不给职工购社保是违法的,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此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单位未购买社保赔偿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补偿标准的确定有以下几种方式: 1.按用人单位原应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确定; 2.法律明确了补偿标准的,按该补偿标准确定; 3.由人民法院委托社会保险机构确定。 三、公司社保拖欠不交怎么办 公司社保拖欠不交的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中心投诉。 2.对于因用人单位未缴社保而导致的劳动者医疗费、生育费、养老保险等损失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诉至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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