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的手续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代位继承的手续是怎样的 1.代位继承的手续根据继承人是否在同一地区而有所不同。 2.如果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处于同一地区(市、县),那么只需要凭借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3.如果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不在同一地区,那么除了户口本和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户籍证明才能参与继承。 4.如果代位继承人是未成年人,还需要由其监护人提供监护人证明。 5.对于不在同一地区的未成年人代位继承人,监护人证明也需要经过公证。 二、代位继承的条件 代位继承的发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那么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而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则没有代位继承权。 三、代位继承中的权益 1.在代位继承中,无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他们参加继承时,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得遗产。 2.代位继承人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3.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体现了对代位继承人权益的保护,同时也体现了对被继承人意愿的尊重。 代位继承中还有许多细节需要注意,如遇到疑问,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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