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结案后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流程 |
释义 |
一、调解结案后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流程 强制执行程序申请流程: 1.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法院依法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法院作出执行裁定的,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4.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采取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强制执行期限多长可以申请撤销吗 法律网提醒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当事人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的法院会终结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三、申请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应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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