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失踪法院会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失踪法院会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失踪的,法院会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申请宣告失踪的,法院在宣告失踪后,一方提出诉讼离婚,法院会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四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需要提交哪些必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2.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起诉状; 4.需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需要法院分割财产的,应该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诉讼状向哪个法院提交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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