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补偿协议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行政补偿协议是怎样的 赔偿请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赔偿义务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赔偿请求人认为本机关有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给其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机关提出如下赔偿请求:…… 经调查表明:…… 上述事实有……等证据予以证实。 __________(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的行为,无法律依据,应予撤销。此行为同时给赔偿请求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应予赔偿的情形,应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提出的……的损失,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范围。经赔偿义务机关____________与赔偿请求人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协商,就赔偿请求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赔偿请求人和赔偿请求机关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赔偿请求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赔偿义务机关: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二、行政补偿的具体程序 关于行政补偿的具体程序,主要有如下情况: 第一,规定由补偿单位主动给予补偿。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征用、拆迁归侨、侨眷私有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 第二,规定依申请补偿。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因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经调查属实并确实需要补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规定了较为细致的协商补偿程序。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第二十五条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行政补偿的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行政补偿协议应当包括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的基本信息。以及请求人的赔偿请求内容、事实与理由等。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行政补偿协议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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