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空坠物的投诉应该向哪方面进行处理 |
释义 | 一、高空坠物的投诉应该向哪方面进行处理 高空坠物可以向公安机关或物业管理部门投诉。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高空坠物的,不是投诉而是报警。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防高空坠物管理制度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防高空坠物管理制度有: 1.根据不同的安装部位和不同季节制订针对性强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护用品提前到位。 2.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上,专人进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凡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患者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允许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生火,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5.有临时配电箱必须装置在安全地点并牢固可靠,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防止雨水溅落,金属箱体必须可靠接地;施工前应对漏电开关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即使更换。 6.不得随意动用外单位机械设备,防止不了解性能造成安全事故。 7.上下交叉作业,应有专人监视并做好垂直面上的安全防护,5级以上大风不得高空作业。 8.作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及时做好安全交底,坚持开好班前安全会,研究当天安全工作要点,以引起重视。 9.加强各级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人员跟踪到位的安全监护,发现违章立即制止。 10.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纠正。 ![]() 三、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一旦发生高空坠物,是需要进行处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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