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损害他人财产罪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立案损害他人财产罪的标准是什么 没有损害他人财产罪,而是故意毁坏财物罪,该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存在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时效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时效最长是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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