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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的门面被拆迁后如何维权
释义
    一、租的门面被拆迁后如何维权
    租赁期间面临拆迁此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行为,此种情况下关于如何拆迁补偿,是否要给承租人赔偿的相关事宜法律方面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是由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上中的条款来规定的,如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此项则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对于征地拆迁盛行的近几年来说,承租人有必要在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注明遇此情况应怎样处理,并明确规定赔偿的相关条款,标出损失部分应由谁承担,这样才能权责明确,避免纠纷。
    租赁房屋被拆迁后,原租赁合同可根据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无论采取什么方式引起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均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拆迁人或者征收人通过补偿方式获得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门面拆迁租户怎么赔偿合理
    租的门面房拆迁应当在不低于拆迁补偿方案的基础上予以赔偿,赔偿替代门面土地的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门面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门面拆迁搬迁费用、门面拆迁解聘员工的安置费用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门面房拆迁款满意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不服拆迁补偿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手续,申请行政复议;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交由房屋、土地征收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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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8: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