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它包括十大类,分别是: 1. 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2. 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等。 3. 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 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 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 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9. 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 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 、金属烟热等 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延伸阅读: 职业病包括哪些种? 职业病包括哪些种?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