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证据不足什么时候结案的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证据不足什么时候结案的 取保候审证据不足大概两个月就必须结案。不超过2个月,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取保候审证据不足,应当补充侦查,检察院可以要求补充侦查两次,一次不超过一个月时间。如果还是证据不足就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局应当释放当事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怎么解除的 取保候审解除的流程如下: 1.向作出缺席的司法机关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人员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3.案件承办人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 4.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的,办理解除手续。 三、取保候审保证人能换吗 取保候审人担保人更换,应到案件办理部门申请办理,且保证人应当符合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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