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付账款审计 - 案例分析 |
释义 | 应付账款审计 - 案例分析 案例:注册会计师张刚在审计大华公司2000年度会计报表将近结束时,大华公司财务主管提出不必抽查2001年付款凭证来证实2000年度的会计记录,其理由如下:2000年度的有些发票因收到太迟,不能记入12月份的付款记账凭证,公司已经全部用转账分录入账;年后由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了抽查;公司愿意提供无漏记负债业务的说明书。 通过对案例一的分析,可以看出以下几个问题:注册会计师张刚在执行抽查未入账债务程序时是否可以因客户已利用转账分录将2000年迟收发票入账的事实而改变原定的审计程序?是否因客户愿意提供无漏记债务说明书而受影响?可否因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而取消或减少审计程序? 1.委托人对迟收账单以转账方式入账,简化了注册会计师对未入账债务的抽查,也减少了进一步调整的可能性,但这并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抽查2001年度付款记账凭证。这种抽查与委托人自信十分完整、正确的报表们需审核的理由是相同的。 2.客户提供的无漏记债务说明书不能作为正当审计程序,仅提供给注册会计师额外的保证,作为内部证据,其证明力较弱,故无法减轻注册会计师应抽查的责任。 3.如果注册会计师已查明内部审计人员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合理的独立性,并且已抽查了未入账的债务,在和内部审计人员讨论其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并审阅其工作底稿后,注册会计师可减少本身拟进行的未入账债务抽查工作,绝不能取消抽查工作。 4.注册会计师审查未入账债务,还可以通过如下途径: (1)未归档的购货发票; (2)客户以前年度未曾核定的所得税结算申报表; (3)与客户商讨; (4)客户管理当局的声明书; (5)与上年账户余额相比较; (6)期后对期内相关付款的审核; (7)现有契约、合同、议事录、律师的账单和信件往来; (8)主要供货商的信件往来; (9)抽查截止日期的有关账户,如存货、固定资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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