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制度概述 |
释义 | 一、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制度概述 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一般是五十年,自初次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到期后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 1.划拨方式。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保持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 2.协议出让方式。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3.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了续期需要交钱吗 国有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了续期需要交钱。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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