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趋势 |
释义 |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趋势 从一般性生产项目导入,到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的建立;从满足本地需求,追求当地市场,到面向全球市场。跨国公司的投资方式、项目规模、控股比例、投资结构、行业领域、合作内容和动作模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据最新资料统计,《财富》500强企业中已经有400多家投资中国内地,投资项目达2000多个。伴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跨国公司加快了投资中国市场的步伐,并呈现新的发展态势。 从合资合作走向独资控股 投资方式从合资、合作走向独资或控股,从绿地投资发展到并购本土企业或上市公司。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投资一般都经过合资、合作的探索磨合阶段,对华投资同样遵循着这一发展过程。从2000年始,在华投资外商独资企业已从量上超过合资企业。一些跨国公司还谋求在中国A股市场上市,深度介入中国资本市场。据分析,跨国公司并购的具体做法有:直接购买股权,增资提高占股比例,设立外资企业收购资产,合并已设立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合并,通过证券市场收购等。 合作方式从产品、一般技术合作,到品牌、标准合作,竞争模式由一般商品竞争转向品牌专利角逐。耐克、伊莱克斯等公司通过许可生产、贴牌加工等方式进入中国;百盛集团、万豪国际酒店管理集团以特许加盟、品牌管理等形式进入中国的快餐、酒店管理市场。为强化在中国市场的竞争力,跨国公司之间在中国的竞争则从竞争走向“竞合”,在某些领域和项目上合作,建立联盟,优势互补,联手出击。跨国公司在华建立的生产基地、采购中心和研发中心,不仅满足本地需求,而且面对全球市场。西门子在上海建立的全球性手机生产基地,年出口量已超过1000万部;联合利华等公司还将中国本土的管理或技术人才派到海外工作。 跨行业关联性投资明显增多 投资项目从劳动密集型小项目到资金、技术密集型大项目,项目规模不断扩大。以江苏为例,2001年跨国公司投资单项平均协议金额为2100万美元,大大高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969万美元和1994年的1380万美元。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协议外资金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明显增多。2003年,经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38个跨国公司投资主要项目总投资额超过120亿美元,一批知名跨国公司投资的重化、能源、汽车、电子等资金和技术密集型项目相继开工建设。 投资行业从一般加工业到制造业、高科技产业、第三产业,层次不断提升,一揽子合作或跨行业关联性投资明显增多。日本伊藤忠在江苏投资17个企业,协议外资金额1亿多美元,投资领域涉及纺织、服装、港口、轻工等行业。汽车、集成电路、电信、金融、旅游、咨询、物流、批发和零售、公用事业等成为外商投资新热点。跨国公司还实施多元化战略,在中国市场推出多个产品、品牌或服务,对产业的上、中、下游或生产、流通、售后服务各环节进行系统化投资,以主导整个产业和市场。柯达投资13亿美元,在华建立了胶卷、冲洗药液、数码相机生产基地,并编织了中国规模最大、拥有近万家网点、遍布全国700多个城市的彩扩洗印连锁网络。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服务业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进入服务领域的势头强劲,会展业在中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现已经进入了跨国公司视野,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开始涉足中国会展业。 初显国际采购中心雏形 随着投资规模的扩大和经营重心的转移,跨国公司纷纷在华建立地区总部,就近管理和协调在华业务,整合内部资源、提高运营效率。经商务部批准,跨国公司在中国内地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已有220多家,不少已经或正在向地区总部转变。跨国公司在北京已设立近30家地区总部,114家投资性公司,跨国公司在北京的投资项目大多具备分销、研发、结算、管理等功能;上海经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超过50家。 据《财富》杂志调查,92%的跨国公司计划在中国设立地区总部,首选城市依次是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地区总部的入驻,既促进了跨国公司的增资和投资,又带动了跨国公司头脑型机构的设立。霍尼维尔将其亚太区总部从新加坡迁到上海后,不仅追加了在华投资,而且将亚太区人力资源培训和配置中心、战略研究中心、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移师上海。跨国公司纷纷在华建立地区性研发中心,挟资金优势网罗本地优秀人才,面向中国市场和全球市场开展研发。 目前,跨国公司在中国内地设立的地区性研发中心达400多家,仅上海就有100多家,这些研发中心既是跨国公司全球研发体系的重要支撑,又是聚焦中国市场的研发主体。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欧尚、百安居、欧倍德等零售商巨头,通用电气、福特汽车、西门子、联合利华等制造业跨国公司,还在中国内地建立了国际采购部或采购中心。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年采购额已逾千亿美元。上海、天津、深圳等城市凭借区位、产业、交通和服务等优势,吸引众多跨国采购商安营扎寨,初显国际采购中心的雏形。 几点建议及对策 针对跨国公司对中国内地投资新态势,有关部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加强吸收利用外资的法律建设,建立、健全跨国公司投资,特别是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有关法规的可操作性;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整治投资不良环节,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有利于跨国公司运营和发展、公正、透明的投资环境;进一步完善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研发机构和采购中心的政策,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来中国内地设立地区总部、运营中心、采购中心和研发机构;采取更加宽松的人才政策,进一步简化外资企业中方人员的出入境手续,允许高层次经营管理人员和科技开发人员流动,鼓励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为跨国公司高级人员本地化提供支持;加快企业改革、改制步伐,加强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配套合作的能力建设,扩大相关产品、零部件的生产和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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